零售新物种:药店和便利店合体之后
原标题:零售新物种:药店和便利店合体之后
编者按: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“零售老板内参”(ID:lslb168),作者:郭之富,编辑:万徳乾;36氪经授权转载。
核心导读:
1.便利店允许卖药的三种可能是什么?
2.“物理隔离”会限制“药店+便利店”模式的发展吗?
3.便利店引进药品的关键注意事项是什么?
药品出现在便利店,还是便利店形态出现在药店?
这会是个令“尝鲜者”兴奋期待而又焦虑紧张的问题!
兴奋的是便利店和药店分别都可以增加新的引流商品,期待的是政策在各个城市将逐步放开。同时,随之而来的焦虑却是,这门在中国还没有过成功案例的混合业态该如何去做?便利店和药店该如何去解决“物理隔离”给消费者带来“两家店”的不好体验,又如何处理背后两套供应链和系统?
再则,在这个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新兴领域,担心做不好或多或少会给尝鲜者带来少许的焦虑。
距离去年10月份,北京市商委联合市发改委、财政局、城管委、工商局、食药局、公安局消防局六部门,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已经过去快3个月了。北京允许便利店卖药,现在是个什么状况?这一举措对整个医疗零售和便利店行业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?
在此之前,需要普及的是,便利店能卖的药品只是乙类非处方药(绿标OTC)。除此之外,甲类非处方药(红标OTC)以及处方药(Rx)等是便利店暂不能卖的(编者注:这里就不再解释什么是绿标OTC,什么是红标OTC,可自行科普)。而在品类上,相对于专业的药店,便利店里的药品还是比较局限。而药品又是一个强目的性需求的品类,只有顾客明确知道需要哪方面的药品时,才会想着去购买药品。
所以,便利店中的药品,只会是弱补充性的引流商品,相较于鲜食的强引流性还差的很远。但反过来说,药店里的快消品或许是其新的流量增长点,具体在下文会详细介绍。
通常说,初期看事件,中期看趋势,长期看结构。
零售老板内参APP认为,便利店允许卖药这一事件,并非此前某些媒体所说的那般“45万家药店要危险了”,这就有点危言耸听了。然而,其中却藏着三种可能:
①以药店为主要形态,辅之以便利店的“药店便利店”,这通常是由连锁药店为主导;
②以便利店为主导的,辅之以乙类非处方药品进行售卖的便利店;
③介于药店于便利店之间的新型业态——药妆店。
接下来,零售老板内参APP就详细从这三方面来讲述,便利店允许卖药在未来的发展趋势。
便利店主场,药店客场
“关于药品,梦寐以求想引进。”
内蒙古安达便利店创始人任临光如此告诉零售老板内参APP,目前北京倒是开放了政策,但是他们当地的一系列政策环境并不予与支持。
“我们也想引进,但是安徽的政策还没有放开。”
2018年创立于安徽的邻几便利店董事长刘忠建则表示了同样的感慨,如果政策将放开,他们也是非常乐意在便利店引进药品这一新品类。
“有,但等手续!”
同是区域巨头里的福建省见福便利店董事长张利,也曾对零售老板内参APP讲述过他们对便利店允许卖药的应对措施,在政府允许的条件下,他们也会在店内增加一些允许售卖的药品,为此,他还提前去寻找了一些能在便利店售卖的药品和食字号商品,比如解酒药等。
正如任临光所说,目前是决策层面和执行层面不统一,出台了政策,但是落地的是极少。以上都是便利店对药品持欢迎态度,但受限于政策层面,迟迟没有落地。然而,北京的京客隆却做了继《措施》推出来之后,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。

去年12月,朝阳区食药监局在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,授予京客隆便利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这也标志着北京市首家可以经营药品、医疗器械的便利店正式落地。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虹曾对媒体表示,“现在政策是越来越好,放宽药品经营限制为我们这些企业发展营造了更好的营商环境,也方便了消费者。”
初期的景象固然是美好的,其背后要解决的问题却是一个接一个。
便利店得突破第一重难关——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其一,为保证用药安全,从事经营药品的便利店必须配备一名合格的药师,这无疑是增加了人力成本。其二,北京大型商圈或大型购物商场经营的连锁便利店,药品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才可以申请经营,这又加重了便利店的房租成本。
“便利店是24小时营业,最少得增加3名员工,人工成本增加也是致命的。”任临光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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